致:各投标人
莱芜市莱城区方下河10+900—19+012段治理工程监理和施工招标于2012年1月10日开标,2011年1月10日—12日对该项目的监理和施工招标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发包人确定该项目监理和施工各标段中标人如下:
标段 |
中标人 |
中标价
(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经理 |
监理 |
山东省淮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47.5 |
刘爱国 |
施工1 |
山东省莱芜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
1071.25 |
谷红升 |
施工2 |
山东金泰山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39.36 |
亓永新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请未中标的企业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见中心介绍栏目)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招标人:莱城区方下河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米兰(中国)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