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山东省金乡县高河水库工程监理和施工(第一期)招标于2012年7月6日开标, 2012年7月6日—7月9日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发包人确定山东省金乡县高河水库工程监理及施工(第一期)各标段中标人如下:
标段 |
中标人 |
中标价
(万元) |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
监理标 |
山东省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
174.97 |
李传军 |
施工1 |
山东省水利疏浚工程处 |
1859.35 |
李清涛 |
施工2 |
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 |
1047.98 |
窦连辉 |
施工3 |
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 |
1311.82 |
李邦松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请未中标的企业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见中心介绍栏目)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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