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标:
P27页:第三十二条 原内容:“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式:按建安工作量的比例。监理费支付方式随2014年度工程款支付按同比例支付。”修改为“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式:按建安工作量的比例。监理费支付方式按第四标段工程款和2014年度灌溉、电力工程招标确定的支付方式同比例支付。”
二、施工标(1-4)专用条款: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原内容: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6份。
修改为“竣工付款申请单按《济宁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小麦产业县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农【2012】27号)格式要求。”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拨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100%时且审计及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审定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修改为“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拨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100%时且审计及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审定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省级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施工3标:
专用合同条款P96:
17.6.1竣工付款申请单
(1)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3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6份竣工付款申请单,同时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给本工程的设计、发包人各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
17.6.1竣工付款申请单
(1)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按《济宁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小麦产业县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农【2012】27号)的统一格式及业主要求提交。
19.3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原内容“保修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修改为:“保修期以省级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四、施工4标:
投标人须知
1.1.4 |
项目名称 |
2014年度次丘镇项目区的排水沟疏挖和机耕路整修工程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
汶上县2014年度(部分工程)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施工招标4标段 投标文件,在2013年11月17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盖单位公章) |
修改为:
1.1.4 |
项目名称 |
2014年度次丘镇项目区的排水沟疏挖和机耕路整修、桥涵工程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汶上县次丘镇人民政府
汶上县2014年度(部分工程)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施工招标4标段 投标文件,在2013年11月17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盖单位公章) |
专用合同条款P82:
17.3.1 付款周期
待2014年度项目经上级水利部门批复、资金到位且县级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90%,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
修改为:
17.3.1 付款周期
待2014年度项目经上级水利部门批复、资金到位且县级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90%,余10%作为质保金,经省级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P89页:清单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1 |
Φ60cm涵管桥 |
|
630.000 |
1.2 |
Φ80cm涵管桥 |
|
209.000 |
修改为:
序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1 |
Φ60cm涵管桥(630.00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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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Φ80cm涵管桥(209.00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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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盖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sdslzb73@163.com或传真至0531-86952347。
招标单位: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
汶上县郭楼镇人民政府
汶上县次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米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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