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监理招标文件P15页“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条款增加
(15)未在烟台市水利局办理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
(16)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主要监理人员与在烟台市水利局办理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不一致的。
施工招标文件P2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9)增加15、16条款。如下表
2.1.3
(9) |
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标准 |
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15、未在烟台市水利局办理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
1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驻地质检员与在烟台市水利局办理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不一致的。 |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补充文件后二日内务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盖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sdslzb73@163.com。
招标代理:米兰(中国)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