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监理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取消监理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国家取费标准下限(批复监理费低于国家取费标准下限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批复监理费)或高于批复监理费的,其投标无效”此段内容。
2、将监理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第23项中“类似工程”更改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本标段所有的类似工程均同上述要求。
请各潜在监理投标人收到本修改文件后于2013年10月8日下午16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SLZB79@163.COM。谢谢合作!
招标人:苍山县小岭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米兰(中国)
201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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