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省惠民县利民水库建设工程已经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水利局以“滨发改审批[2021] 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惠民县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米兰(中国)对该项目代建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围坝、建筑物及引水渠。其中围坝工程包括坝体尺寸及断面、防渗体、边坡防护、截渗沟及防护围栏等。水库附属建筑物工程包括新建入库泵站1座、泄水闸座、连通涵闸1座及改造连通涵闸1座;引水渠清淤治理、未衬砌段衬砌,沿线配套建筑物27座:包括新建节制闸2座、改建五支渠及七支渠分水闸2座、改建二分干渡漕1座、改建二分干及五支渠生产桥11座、新建引水口门11座。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项目管理(含代建):
标段内容:山东省惠民县利民水库建设工程建设实施代建建设管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规模:小(1)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融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代建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项目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18:00:00~2023年3月13日18: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凭证处上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凭证处上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惠民县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43-5332673
地 址:惠民县武定府路530号
招标代理机构:米兰(中国)
联 系 人:许宝友、荣佑辉
联系电话:0531-86593698
邮 箱:slzb96@163.com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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