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产芝水库—即墨—城阳调水工程(加压泵站及调度中心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结构形式:其它 |
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
工程地点:即墨市 |
计划工期(天):95 |
工程规模:大中型水利工程 |
工程造价(万元):1941.28 |
初设文号:青发改投资【2012】302号 |
计划文号:青财农指【2012】81号 |
建设单位: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锐83872338 |
招标代理: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田友民 68895959-8808 |
招标工程内容:3个加压泵站(五沽河加压泵站、华山加压泵站、团彪加压泵站)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及调度中心施工。 |
一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或青岛市辖区内非水利主项资质的水利水电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同时参与莱西段、即墨段、城阳段、崂山段管线工程以及调度中心工程、泵站工程中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二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或青岛市辖区内非水利主项资质的水利水电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同时参与莱西段、即墨段、城阳段、崂山段管线工程以及调度中心工程、泵站工程中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
同类工程界定:一标段为近5年(自2007年1月1日起)承建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工程,且供水能力不小于10万吨/日;二标段为近5年(自2007年1月1日起)承建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 |
公告说明:
产芝水库—即墨—城阳调水工程(加压泵站及调度中心工程)施工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产芝水库—即墨—城阳调水工程(加压泵站及调度中心工程)
招 标 人: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12号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项目法人利用水利基金和青岛市财力补助资金作为资本金,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解决。
招标代理: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9层
二、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加压泵站工程:五沽河加压泵站、华山加压泵站、团彪加压泵站,工程造价约
1191.04万元;
二标段调度中心工程,工程造价约750.24万元。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2月25日-2013年5月31日。
计划工期: 95个日历天
工程地点:即墨市
三、公告时间: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01月05日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1月06日09时00分至2013年01月10日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9层)报名(报名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套,复印件不予退还)。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身份证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标段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二标段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建筑工程专业,则应提交其本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5、一标段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证明材料、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投标人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或青岛市辖区内非水利主项资质的企业须持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备案证。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1月6 日至2013年1月10日,地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9层)。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每标段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22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14万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五四广场支行
账 号:235109485178
账户名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本工程拟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报名期限:2013年1月6日9时— 2013年1月10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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