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1年临朐县寺头石河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经临朐县水利局以临水字〔202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临朐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米兰(中国)对该项目监理标、检测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21年临朐县寺头石河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本次项目建设河段18KM,内容包括:完善视频监控体系、完善巡查机制和河湖长制培训、建立河湖检测体系、新建沿河沥青道路,对南寺湖公园及圣水湖公园进行道路提升、完善沿河绿化、河道清淤疏浚、邓家圈桥八字口处水毁修复、偏龙头水库溢洪道下游右岸水毁修复、水质检测报告编制、河道底泥监测报告编制、完善河湖文化宣传措施、进行河湖长制宣传培训等。
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监理标:
标段内容:对2021年临朐县寺头石河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全面工作。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0.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1.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监理信用信息公开证明》。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检测标:
标段内容:对2021年临朐县寺头石河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
标段内容:对2021年临朐县寺头石河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保修工作。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7.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8.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9.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0.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11.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3.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4.设计负责人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15.项目总负责人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16.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5.2监理企业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3检测企业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通过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4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本次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由1家设计单位及1家施工单位组成,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且拟投入相关人员须具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
施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1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检测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检测标段采用电子评标,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采用非电子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汇款凭证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书费”,投标人须以单位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6.3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邮箱swzbcw@163.com,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标书款发票采用电子发票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开票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6.4本项目监理标段、检测标段采用电子标,如果招标文件需要变更、澄清或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将以网上发布与回复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dggzyjy.gov.cn/、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dzzb.sdwr.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检测标段、监理标段)的投标者,请于2021-5-8 08:30:00~2021-5-12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监理:300元/标段,检测:300元/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6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名:米兰(中国);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购买招标文件费必须由单位基本账号汇出,否则不给予确认。购买标书单位请将汇款凭证注明“购买某某项目第几标段招标文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全称,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方便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8.4参加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的单位,请在网上汇款后,携带汇款凭证到以下地址领取纸质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5922号B座1506:联系电话:0536-8686672)。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朐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赵明强
联系电话:0536-3300529
地 址:潍坊市临朐县
招标代理:米兰(中国)
联 系 人:王志伟、张海霞、栗瑞娟
电 话: 0536-8686672
邮 箱:shuiwuzhaobiao@163.com
地 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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