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采购8标投标人:
于2012年11月12日发布的“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中相关条款。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5”内容变更如下:
3.5标段8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获得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原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④”内容变更如下:
④标段8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本标段售标书截止时间推迟至2013年11月24日17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米兰(中国)
日期:201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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