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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省级水文应急测验队、水文信息中心工程建设应急测流车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1年度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省级水文应急测验队、水文信息中心工程建设已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鲁发改农经[2012]295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米兰(中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标段4)应急测流车采购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进行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1年度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省级水文应急测验队、水文信息中心工程包括新建1处省级水文应急测验队、改造1处省水文信息中心、改造15处市水文信息中心。
本次公告招标内容为标段4:应急测流车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金为3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独立法人;②主要设备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不接受代理商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③所提供的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④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⑤具有测流车生产许可证。
3.2其他要求:
3.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如下要求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于2012年4月24日~2012年 5月 3日(每天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米兰(中国)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要求携带测流车生产许可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易娜  张玉
联系电话:0531-86974397    81932846(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米兰(中国)
联 系 人:于晶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7  86952689(传真)
电子邮箱:sdslzb@163.com
网    址:www.rank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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