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汶上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方案(2017年度)已经汶上县人民政府以汶政字[2017]59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汶上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米兰(中国)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汶上县北部,涉及汶上县汶上街道、白石镇、杨店镇、苑庄镇和军屯乡等 5处乡镇(街道办)及县经济开发区,河道总治理长度为 27.2km。本期项目的实施范围为项目涉及泉河中都水库至琵琶山引水闸段。本次招标项目治理范围包含泉河干流中都水库至曹营北涵闸段;上游引水河道中大汶河琵琶山引水闸至上游引水河道左岸曹营北涵闸段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管理道路工程和生态工程等。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质量检测标:对汶上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项目(泉河治理工程)的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检测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至少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甲级)、金属结构类(乙级及以上)、量测类(乙级及以上)4个类别)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地方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汶上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项目(泉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标”,汇款账户必须使用公司账户。
4.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swzbcw@163.com邮箱,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截止日期前去财务212房间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过期后果自负。(备注: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08:30:00~2017年10月29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米兰(中国);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汶上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37-7233437
招标代理单位:米兰(中国)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593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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