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济宁市金乡县东沟河18+522~27+303段治理工程施工1、2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有关资格证件原件的审验:
原文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管理手册,以上证件的原件应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会结束后由审查人员和监督人员对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审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诚信管理手册应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现修改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及证书的原件应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会结束后由审查人员和监督人员对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审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进行证件查验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二)施工第2标段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0款的10.5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将第1标段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万元,修改为“第2标段保证金数额为:叁拾万元”,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修改文件后,以传真形式回执至我公司,传真:0531-86952689。
招标单位:金乡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米兰(中国)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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