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招标文件第6章《设备清单》P36页,6.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删除“第四项LCU配置”,
即投标报价汇总表修改为:
序 号 |
工程项目 |
报价金额(元) |
一 |
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 |
|
二 |
视频监视系统 |
|
三 |
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 |
|
四 |
引水渠工程观测系统 |
|
五 |
水库工程观测系统设备 |
|
六 |
备品备件 |
|
|
清单小计(A) |
元 |
|
暂列金额(B) |
投标报价A×10% |
|
投标总报价(A)+(B) |
(保留到百元)
(填入投标报价书) |
2、招标文件第6章《设备清单》的“序号五、引水渠工程观测系统”中,增加“序号5.7、名称为安全监测软件,数量为1,单位为套”。
3、招标文件第6章《设备清单》的“序号六、水库工程观测系统设备”中,增加“序号6.5、名称为安全监测软件,数量为1,单位为套”。
4、招标文件第6章《设备清单》P43“设备清单7”中的“序号四、LCU配置”,中的详细清单内容是否应为P37页“6.3设备清单1”中的“序号一、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中各LCU的详细设备清单,所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四 LCU配置”是否不应再计入投标总报价?
答:是。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以传真方式回执至我公司,传真:0531-86952689。
招标单位:淄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米兰(中国)
2012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