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次预制板采购招标1、2标段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文件如下:
一、修改文件
1、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第11条“质量保证”的第11.1款原文中要求“模具采用新型塑胶模板”,现修改为“模具采用钢模板”。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第2款《混凝土预制板技术说明》第5条“砼板预制过程的质量控制” 原文中要求“5)预制砼板的养护:脱模后人工小心堆放,用保持湿润的草毡覆盖,洒水养护不少于28天。” ,现修改为“5)预制砼板的生产及养护:预制板采用大型设备进行生产,脱模后小心堆放,采用蒸汽养护并达到相关技术标准” 。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增加以下内容:
本工程招标评标结束后,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包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规模、生产设备、工艺及生产供货能力进行核实,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伪造生产能力、规模、供货能力等现象,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监督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注:其他内容不变。
二、答疑文件
1、本次预制板招标采购是否包括安装?
答:本次招标为材料采购,不含安装费,应包括本标段预制板的制作、运输、供货、现场装卸,与其他承包人配合及售后服务等。
淄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米兰(中国)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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