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上市业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券商、律师类)、债券主承销商库项目招标已获批准。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水发集团协同发展部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人,委托米兰(中国)负责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上市业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券商、律师类)、债券主承销商库项目。
1.2标段划分:
包1:券商(财务顾问)中介机构备选库,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券商组成券商(财务顾问)中介机构备选库,负责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上市业务(境内外IPO及重组上市、上市后再融资等项目);
包2-A: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择优选择不超过8家律师事务所(境内业务)组成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负责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上市业务(境内IPO及重组上市、上市后再融资等项目);
包2-B: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择优选择不超过3家律师事务所(香港欧美业务)组成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负责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上市业务(境外IPO及重组上市、上市后再融资等项目);
包2-C: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择优选择不超过3家律师事务所((东南亚、南亚国家及地区业务)组成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负责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上市业务(境外IPO及重组上市、上市后再融资等项目);
包3-A:债券主承销商备选库,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金融机构,组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库。
包3-B:境外债主承销商备选库,择优选择不超过8家金融机构,组成公司境外债主承销商库。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服务范围: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权属公司。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作协议起三年,服务周期内,招标人将对入围投标人动态考核,实施优胜劣汰机制。服务期满,可视情况延期或重新招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包1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同时具备A+H股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资格;2.2.2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在A级(含)以上级别;2.2.3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证券公司资产总额在800亿元以上;2.2.4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期间,投标人不存在因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违法违规而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2.3包2-A投标人资格要求:
2.3.1申请人应是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且2018年度整个律师事务所全国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在500人以上; 2.3.2申请人为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律师近三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无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行为;2.3.4申请人熟悉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具有证券、并购、改制上市、IPO、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相关业务执业经验和业绩,近三年内有成功经办的IPO项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再融资项目的经验,且项目数量及业绩名列前茅;2.3.5申请人指定服务团队律师具有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债、或资产证券化等法律服务经验,有成功经办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证券项目的经验;2.3.6近三年有为水发集团提供过相关并购等非诉项目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优先;2.3.7不接受事务所分支机构申请。
2.4包2-B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申请人应是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或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且2018年度整个律师事务所全球执业律师人数在400人以上; 2.4.2申请人为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整个律师事务所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上;2.4.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律师近三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无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行为;2.4.4申请人熟悉境外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具有证券、并购、IPO、收购守则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等相关业务执业经验和业绩,近三年内有成功经办的IPO项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守则项目、公司债券等再融资项目的经验,且项目业绩及复杂性名列前茅;2.4.5申请人的指派的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应是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应在10年以上执业经验,有丰富的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具有成功经办IPO项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经验;2.4.6申请人指派的服务团队的成员应不少于10人,团队主要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参与证券与资本市场的项目经验,并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2.4.7申请人指定服务团队律师具有为国有上市公司提供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债、或资产证券化等法律服务经验,有成功经办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证券项目的经验;2.4.8申请人在境外有较多数量的办公室及执业律师;
2.5包2-C投标人资格要求:
2.5.1申请人应是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且2018年度整个律师事务所全球执业律师人数在200人以上;2.5.2申请人为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5.3申请人熟悉境外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具有证券、并购、跨境投融资等相关业务执业经验和业绩;2.5.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律师近三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无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行为;2.5.5申请人熟悉国外相关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国家及地区(如新加坡、印度、菲律宾、马拉西亚、新加坡等)的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具有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优势和多年境内外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服务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海外收购在内的跨境投融资项目的综合法律服务;2.5.6申请人的指派的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应是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应在10年以上执业经验,有丰富的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具有成功经办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股权收购项目不低于3个;2.5.7申请人指派的服务团队的成员应不少于10人,团队主要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参与海外证券与资本市场的项目经验,并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2.6包3-A投标人资格要求:
2.6.1 2017年度证券公司总资产要在1,000亿以上;2.6.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6.3执业人员具有证券发行与承销资质;2.6.4执业人员无不良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债券承销业务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6.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服务内容的案例业绩。
2.7包3-B投标人资格要求:
2.7.1具备境外债券发行资质,具有专门负责债务融资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人员;2.7.2 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协助5个发行人取得投资级国际评级和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0笔作为主承销商为中资投资级地方平台类企业发行人成功发行境外债券的业绩;2.7.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6年1月1日至今,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境外发债执业或被处罚。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2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在济南市和平路35号米兰(中国)211房间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水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水发集团协同发展部
联 系 人:朱先磊(包1、包2)、谢昕磊(包3)、薛强
联系电话:0531-80876071、0531-80876037、0531-80876050
代理单位:米兰(中国)
联 系 人: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邮箱:slzb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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